[原创文字]马莎莎的爱情

原创文字 宋红峰 人围观

[原创文字]马莎莎的爱情(1)

part1.马莎莎也爱“奥尼尔”

马莎莎是我隔壁宿舍的小姑娘。

我们一起住在九栋宿舍楼,不同的是她是外语系,我是中文系。

我是南方人,她来自比我更南的地方。

我们当然有很多不同的地方,比如说她比我怕冷,我比她怕热。

她可以在麦当劳吃5个麦旋风都不嫌腻,

却总是在吃第三串羊肉串的时候辣得呼呼流泪。

她喜欢吃食堂二楼的饭菜,因为那里可以提供配套的碗筷还有一份清汤寡水的配菜。

她端起地下铁的杯子喝麦芽可可的时候,会扬起她的45度角,然后露出完美的赘肉。

她觉得她应该和顾里一样,不论是外貌还是身形都应该是女王的味道,可惜,她只是外语系打杂的。

他们的老师经常把他们安排在4209教室上课,

因为那间教室比较宽敞,重要的是那里的多媒体不会经常出问题。

偶尔艺术系的学生会在那里上文化课,因此教室的左侧放着一台钢琴。

见多了英语单词和马列主义的文化生,对于这种文艺东西自然是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马莎莎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她喜欢一下课就蹭到钢琴前面然后像电视里的女主角那样趾高气扬。

可惜,她只会那首《莫斯科郊外的晚上》。

当她坐在钢琴前面的时候,她幻想自己是陆佳妍。

陆佳妍是艺术系最漂亮的姑娘,她住在男生宿舍楼对面的3栋。

北方姑娘陆佳妍是漂亮的,她有着北方姑娘的白净和高挑,同时也有南方姑娘的温文。

她经过的地方必定会有那么一双双明亮的眼睛一直目送她由近到远的离开。

如果你让我用个词来形容她,那么我只能说她是现代版的林徽因。

不过和她在一起的不是那个会对着云彩挥衣袖的徐志摩,

也不是那个能看懂得克林姆汉宫是如何构造的梁启超,

自然也不是那个可以分析出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金岳霖。

而是,那个拿着篮球边走边转悠的“奥尼尔”。

要明白“奥尼尔”不是你们想象中的那样莽壮。

不然马莎莎也不会喜欢他。

 

[原创文字]马莎莎的爱情(2)

 

part2.路过“奥尼尔”的爱情。

18岁的马莎莎外语系的学生,她偶尔会拍拍老师的马屁。

比如说她会帮玛丽抄写徐志摩的情诗然后送给体育老师,

她还会在格力来大姨妈的时候去超市帮她买苏菲。

她所做的这些马屁事都是为了成为29届学生会主席,这样她就可以看见“奥尼尔”

“奥尼尔”是中文系语文教育的学生,他励志改造祖国的蛋蛋后,并且培养出新一代的徐志摩。

他总是希望自己将来可以被作为嘉宾,参加诺贝尔文学奖的颁奖仪式。

他父母花了她一年的生活费把他从汉语言文学专业调去语文教育专业,他乐此不彼。

“奥尼尔”有着一个很健硕的名字,李铁强。

不过,他看起来却没有那么厚实,除了他的眼镜。

当他穿着鸿星尔克的T恤在校园里招摇过市的时候,

他的同学已经拿着iphone4S玩找你妹了。

学校里大部分男同学对他抱有深深的意见和建议。

以他的姿色是怎么样都不会和陆佳妍在一起的。

或许老天可怜他,又或许那场雨太大了。

朦胧了当时两个人的眼睛,造就了21世纪的佳话。

4月是一个多情的季节,万事万物都像喝过春天的药水一样含情脉脉。

如果说艾利斯顿是商学院,那么有陆佳妍的学校应该就是华冠。

雨水浇灌了校园,同时也打湿情人的眼睛。

下课后的马莎莎一眼就看见站在系楼门口等雨停的“奥尼尔”

她怯生生地走过去,跟他打招呼。

“hi,你今天有课啊。”

“恩恩,是的。”

“那个,下雨了。”

“恩恩,是的。”

“要不,你拿我的伞去吧,我和同学一起回去。”

“这个,不太好吧。”

“没事,没事。”

说完,马莎莎便跑开了,所以她不知道奥尼尔拿着她的伞为自己成就了美好姻缘。

马莎莎以为自己是白素贞,却不知道许仙是上辈子的情人。

当后来她看见奥尼尔和陆佳妍在一起的时候,

她当着我的面狠狠地甩了蚊子一个巴掌。

她下铺的姑娘就破口大骂:“哎呀,你这个畜生,你怎么把祝英台打死啦。”

后来的后来,奥尼尔和陆佳妍开始出入双双,过着只羡鸳鸯不羡仙的日子。

而我们的马莎莎同学只能无奈的扬起她的45度角喝麦芽可可。

她开始感叹无奈的人,抱怨所有在她眼前晃动的小情侣。

也许每个人都是这样,对于自己得不到的东西除了诅咒以外,还会愤恨与之相关的。

马莎莎开始对成双成对的东西开始反感起来,比如说鸭子,鸡,大鹅,甚至是葫芦娃。

她咒骂那些圈养在食堂后院的鸭子,每次经过的时候都朝它们吐口水,竖中指。

很多人对她这样反常的行为感到相当的惊悚和害怕,因为她连并肩而行的蟑螂也要踩到口吐白沫为之。

对于她的凶残和无脑,她的室友感到无比的惊恐万状,她们害怕她会成为女版的“马加爵”

毕竟,她也姓马,搞不好就是那一刀两刀的事。

 

[原创文字]马莎莎的爱情(3)

 

part3.谁都会遇到爱情。

其实,马莎莎并没有那么欲罢不能,她只是情绪多了一点而已。

她在网上知道西环的花鸟市场有各种禽兽销售,便拉着我和她一起去。

我们从工贸大厦那里坐车去西环的路上,看见她的奥尼尔和陆佳妍。

我想:这下完了,马莎莎指不定会跳窗而出,对着奥尼尔就是一个嘴巴。

可是,马莎莎却没有这样做,她安安静静地坐在我的身边,看近她不到一米距离的临校帅哥。

其实,一个女人失恋以后并不都像李莫愁那样,偶尔也会像马莎莎这样。

临校的帅哥有着像孟小俊一样发发型和王洋一样会调侃妹子的语调。

他在临校读书的时候,师专很多女生会绕着道去临校的食堂打饭。

我们要原谅异性对异性的渴望,况且是在追求美的年代里,我们更应该有罗丹一样的眼睛。

马莎莎想走过去和临校帅哥聊天,可是恰逢周末,人太多。

帅哥在人潮的夹缝里显得格外的鲜艳,就像十五的月亮,明晃晃的。

下车的时候,临校帅哥和我们一起走进花鸟市场。

马莎莎心花怒放,万分欣喜,就像走过二万五千里长征的红军那样。

帅哥对着一缸热带鱼研究了很久,似乎想看穿它们的组成细胞和每次脉搏跳动的频率。

老板是个中年妇女,虽然年过半百,却还是那种见了雄性动物会激起荷尔蒙的人。

她那带着汹涌澎湃的内心,缓缓地呈现在众人的面前。

马莎莎问她:“大姐,你这斗鱼怎么卖?”

大姐还沉浸在欣赏尤物中,对马莎莎置若罔闻。

马莎莎很生气,她提高一倍的声调再次问了一遍。

大姐的心潮终于峰回路转了,她假皮假脸地问马莎莎:“八块钱一只,买二送一。”

马莎莎很生气,她说:“你怎么这样买东西的,什么叫买二送一?一对是一对,三个人不难受啊?!”

大姐的一番好心,换来了马莎莎的驴肝马肺,她自然是不乐意,可是介于在帅哥面前,她不好发火。

“哎呀,我说姑娘,我也是一片好心呐,你咋能这么说涅。”

临校的帅哥发笑了,他的笑声换来了两个女姑娘的低眉浅笑,多不好意思啊。

最后,马莎莎和帅哥拎着从千百条斗鱼细条出来的金鱼走了,留下鸦雀无声的气泡。

马莎莎想,奥尼尔走了,老天也算厚道,送她一个汤姆汉克斯。

马莎莎开始去临校转悠,希望可以再次遇到她的临校帅哥,可是天地之大,校园之广。

她晃晃悠悠地溜达了两个星期还是没有遇见那个临校帅哥,她失望至极了。

当她准备放弃的时候,临校帅哥自动送上门来了,还带着马莎莎最喜欢的麦旋风。

马莎莎想,爱情自然会落在每个姑娘的头上,只是时间问题。

 

[原创文字]马莎莎的爱情(4)

 

part4.一样有雨天。

恋爱后的马莎莎不再迷恋那些摆在美爱美家的hellokitty和格调里的埃菲尔铁塔。

她也不会像以前那样把心思放在图书馆里的外国文学里。

她也不再羡慕简爱,在获得财富后,同样也收获了爱情。

最重要的是她丢弃了我。

她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也三句不离那个临校帅哥。

临校帅哥有个好听的名字,叫乔一俊。

看来爹妈都是得道高人,不然怎么知道自己的儿子一定是个神仙美男?

乔同学和马莎莎在一起的时候,会带她去金鱼巷的喝排骨汤。

他不喜欢马莎莎吃路边摊,也不喜欢肯德基和麦当劳里面的味道。

他说,马莎莎你虽然学的是资本主义的文化,但是你应该多吃点社会主义的粮食。

他不喜欢马莎莎总是聊她的姐妹淘,他觉得两个的世界应该就像入洞房那样。

不应该是那种骑马走草原的风情万种,他不是五阿哥,不需要尔康和紫微的策马奔腾。

他和马莎莎去看电影的时候,喜欢坐在最后一排,他喜欢安静。

可是,他不知道马莎莎是近视眼,为了让自己更加漂亮,她连博士伦都没戴。

她想,走在他的身边她是安全的,他可以是她的眼睛。

马莎莎来找我的时候,我正好把肩膀上的头皮屑清理干净。

她说:“师姐,为什么男人都这样啊。”

她每次遇到爱情的挫折都来问我这个问题,好像我是爱情专家一样。

其实,我一次恋爱都没有经历过。

她早前低估了我智商,现在又来打击我的情商。

马莎莎,应该没有弄明白爱情就像做生意一样,买卖和平,才能长久的合作。

当然在交易的过程中,产品的质量才是最重要的。

马莎莎当之无愧是免检产品。

马莎莎的爱情结痂是临校帅哥劈腿了,而且还是那个长相漂亮的陆佳妍。

马莎莎感觉自己上辈子一定是那个让雨荷苦苦等待的皇上,不然此生如此的天煞孤星。

临校帅哥和陆佳妍在小树林紧紧拥抱的时候,马莎莎正好从图书馆回来。

“我再晚一秒,估计明年的这个时候我就当二妈了。”

外语系的马莎莎在考试中经常失败,可是她却学会了西方人的夸奖和大手笔。

我怎么看临校帅哥都不像那种高效率的人,再说陆佳妍也不像那种肯提前当妈的人。

马莎莎当时的第一反应就是像电视里那样,用怨恨的眼神看了他们一分钟,最后煽情的跑开了。

她在心里念叨:傻瓜,赶快追来啊。

很多女性遇到爱情以后都以为自己是小燕子,

以为五阿哥会策马而来,然后深情款款的亲吻。

可是,临校帅哥并没有如她所愿。

马莎莎骂骂咧咧地站在升旗台旁,

经过的校卫队以为她还在为生个星期没有让她当护旗手而生气。

端着方便面边走边吃的小师妹吓得把面活活地吞进胃里。

美好的爱情属于漂亮的姑娘,与屌丝女无关。

这是马莎莎最后总结的话。

她曾经挥斥方遒的爱情,如今视如粪土。

 

 

part5.偶尔飘落叶,经常开玫瑰。

马莎莎的爱情可以说是“初恋未成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马莎莎再次扎堆那些马克吐温和艾米丽勃朗特。

她在网上瞎逛的时候,在校园的网上看到一篇帖子《那些年抛弃我的女孩》

发帖的是个青年失意的男子。

他在文章的末尾还用上了那句千年不变的经典台词:

曾经有一份真挚的爱情放在我面前,我没有珍惜,

等我失去的时候我才后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

如果上天能够给我一个再来一次的机会,

我会对那个女孩子说三个字:我爱你。

如果非要在这份爱上加上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马莎莎看见署名:北方的狼。

恶俗!这是马莎莎看完以后的第一反应。

马莎莎想写这篇文章的一定是某个来自深山老林的屌丝男,不然怎么会如此的矫情。

难道他想写第四部《还珠格格》吗?

难怪被抛弃,如果放在自己这里,一定拉去分尸了。

马莎莎琢磨了半天,最后留言曰:人间有此男,做鬼也很难。

2分钟以后,楼主回复了。

“我去年买了块表。”

马莎莎说:“你买不买表,管我屁事啊。”

楼主再次回复:脑残

众人围观的时候,马莎莎约楼主出来见面,决定一决高下。

他们决定在翠柳湖见面,此处有好景,不至于毁坏声誉。

马莎莎见到楼主的时候,下巴掉在了地上。

原来是“奥尼尔”!

马莎莎不知道该如何开场,腼腆地问:“你不是买了块手表吗?怎么没戴来?”

奥尼奥忽然笑了,一发不可收拾。

他说:“马莎莎,你语文老师是食堂煮饭的吧!”

马莎莎大感疑惑。

“你把每个字的首字母连起来,看看。”

马莎莎顿时汗颜,想发飙,但又不能毁坏形象。

奥尼尔说,马莎莎对不起。

马莎莎疑惑地问:“为什么对不起?”

奥尼尔说:“马莎莎,我知道你喜欢我,可是那个时候我喜欢陆佳妍,所以......”

马莎莎说:“该说对不起的是我,要不是我领着他来学校转悠,现在我们也不至于失恋。”

奥尼尔说:“马莎莎,你说我们是不是都注定一辈子单身呢?,美好的东西总是不属于我。”

马莎莎说:“不是啊,爱情属于每个人,只是太美好的人不属于我们而已。”

他们在湖边聊了一个晚上,从解放前聊到解放后,再到现在的社会主义。

奥尼尔第一次发现原来马莎莎也可以这么可爱,或许她本身就很可爱。

奥尼尔带着那把伞走到马莎莎宿舍楼下的时候,许多女生都来围观。

“啧啧,那个傻逼男,不是被校花甩了吗?现在看书马莎莎了。”

“是啊,这是饥不择食寒不择衣”

奥尼尔一点都不介意别人的白眼,他直直地站着。

马莎莎来的时候,看着阳光灿烂的奥尼尔,激动得不了。

奥尼尔说:“马莎莎,既然美好东西不属于我们,那我们凑合凑合吧!”

马莎莎听见心里的那朵花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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